《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及意義
????為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切實保護公眾健康,減少污染天氣發生,降低污染程度,必須進一步提高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水平,明確細化應急應對工作內容,在污染天氣出現前和持續期間采取防范措施,最大程度上減輕污染天氣對大氣環境和公眾身體健康的影響。修訂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實施污染天氣應急管理的主要抓手,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措施。
????二、修訂過程及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等技術規范及《關于印送〈關于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函》(環辦大氣函〔2018〕875號)、《廣西壯族自治區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桂政辦發〔2019〕21號)及《柳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柳州市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的通知》(柳政規〔2023〕5號)等文件要求,編制本預案。
????本次預案修訂,廣泛征求了有關部門意見,在鹿寨縣人民政府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并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三、重點內容
????本次修訂主要內容包括:
????(一)調整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在2019年《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勢的特點規律和2019年以來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的探索實踐,結合鹿寨縣實際,進一步調整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等相關內容,避免出現部門間推諉、扯皮導致工作無法落地的情況。
????(二)調整預警分級
????2019年《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實施過程中,多次出現污染形勢緊急卻仍未達到啟動條件,或直接越過低等級預警啟動條件達到高等級預警啟動條件的不合理現象,與工作實際情況有一定出入,影響到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的正常開展。為確保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本次修訂對預警分級進行了調整,優化了黃色預警啟動條件,拉開了各預警等級之間的梯次,確保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精準、高效開展,同時兼顧保障正常生產、生活秩序。
????(三)調整細化應急措施
????《鹿寨縣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3年修訂)》中,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分別對應Ⅲ級、Ⅱ級、Ⅰ級應急響應,各級別應急響應措施均分為三類:健康防護引導、倡議性減排和強制性減排措施。健康防護引導措施旨在提醒公眾做好自身健康防護;倡議性減排措施主要是倡導全社會、公眾綠色出行、低碳生產生活,主動節能減排;強制性減排措施則是對揚塵源、移動源、工業源等具體減排要求。其中,揚塵源減排措施主要是停止土石方類的施工作業,停止噴涂刷漆等施工作業,停止混凝土、砂漿和瀝青攪拌作業,增加道路保潔灑水頻次,暫停建筑垃圾車、砂石車等車輛的運行;移動源減排措施主要是減少柴油貨車的使用,包括全縣范圍或重點區域內禁止一定排放標準以下的柴油貨車通行或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等;工業源減排措施主要是納入應急減排清單的工業企業按照一定的比例實施減排。同時,增加了針對臭氧污染應急應對的工作內容及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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